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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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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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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教研和学科建设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学院教研和学科交流,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例会制度。
第二条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例会由学院院长主持,教学秘书协助召开。学院党政领导,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参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持人同意,相关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可列席会议。
第四条  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研究学院教学、学科工作发展规划及改革措施;
2.讨论研究学院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3.讨论研究加快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提高科研竞争能力和学术水平等内容;
4.总结和交流上月教学、科研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部署和安排下月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出工作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讨论研究提高管理效益,带动学院发展等内容。
第五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