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9〕22号)精神,结合《徐州医科大学校园安全生产2020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徐医大委保字〔2020〕1号)工作安排和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药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及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贴近教学、科研和符合学院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理念,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文化进校园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应急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四、活动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结合校园安全生产2020专项行动,通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和学院安全稳定。
五、组织领导
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安全活动月活动。
组 长:郭 栋
副组长:韩爱侠 黄 飞 赵子明 杨冬芝
组 员:周成华 鲁 茜 张 玲 朱松磊 张春平 张彦卓 艾凤伟 刘 媛
督 导:印晓星
六、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 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形式:①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会,部署工作安排,要求各部门做好安全活动宣传,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系列活动纳入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内容。②学生范围内开展一次线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党团活动。
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及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
2.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形式:在科研楼实验区域,以警示标语和宣传展板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观看安全生产宣教视频,特种设备和危险试剂的使用操作培训。
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视频;强调实验室试剂使用、实验设备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二)安全隐患排查
1.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领导小组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院-室-人”三个层次签订2020年安全责任承诺书;针对前期安全综合治理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治理情况,领导小组再次进入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开展专项回头看活动,确保安全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
2.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
各学科不定期对在校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明火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进行检查,强调导师在研究生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意识。
(三)积极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演练
1. 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消防技能培训、演练。
2. 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党支部、教研室和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环节上抓好落实。保证投入,有序开展,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2. 积极准备,突出重点
各党支部、教研室和实验室根据活动方案,并结合学科和实验室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重点,精心组织配合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 强化考核,认真总结
各党支部、教研室和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做好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在安全生产月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安全先进要给予充分表彰和奖励,并树立典型,加大宣传,要求负责人在6月28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上报至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