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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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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校组织开展“创青春”校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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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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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培育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认真备战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根据校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组织开展“创青春”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对象

项目成员应为我校2020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全部三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申报项目团队应具有跨年级的人员梯队培养机制、跨专业的人员交流机制,以及规范的组织运作机制等。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每个团队应明确1名负责人,核心成员一般2-6人,学生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提倡团队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学风正派,团队成员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

2.申报类别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

(1)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以2020年7月1日计算)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此外,每届创业大赛还根据当年的赛事实际举办系列专项赛。

3.申报项目需有1至2名相关专业专家、教师指导。项目有明确的学术领域或创业方向,专注于特定学科或特定课题的学术前沿领域;有稳定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或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在相关研发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4.申报团队有固定的支持体系,应具备固定的活动场所、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等,具有完成创新创业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已有的技术发明和研究成果已能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并有一定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应与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紧密结合。

5.各类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或有关协议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立项组织与管理

1.学校将通过“创青春”校级竞赛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最终确定10-15个重点项目进行培育。

2.学校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及进度实行统一管理、评估项目成果并按照备赛时间节点给予经费资助。立项的重点培育项目应对设立的计划和方案进行精细化完善,提交检查报告,并根据团队研究的方向和情况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申请学术发明专利或参加各类科创实践活动。

3.学校将按照备赛时间节点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实验耗材、项目培育、成果发表、资料打印、培训指导等,具体使用须符合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未按备赛节点完成项目者,学校将不予结项并收回项目资助。

三、2020年“创青春”备赛时间安排

2020年创青春备赛时间表
2019年9月 发布创青春重点立项通知,报名
2019年10月 确定校赛项目
2019年11—12月 创青春校赛,确定备选项目,专家辅导
2020年1-2月 备选项目修改完善项目作品书
2020年3月 举行省赛选拔赛,确定省赛参赛项目,专家深入指导
2020年4月 参加省赛网评,根据网评结果,完善项目,请省赛评委精准指导,展示与模拟答辩
2020年5月 参加省赛,获国赛资格
2020年6月 请国赛评委指导,修改作品书,上报国赛网评
2020年7月 请国赛评委指导,获国赛终审决赛资格
2020年8月 国赛项目集训
2020年9-10月 终审决赛项目冲刺
2020年11月 参加国赛

四、申报事项

申报团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创青春”校级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于2019年10月8日报送至学院团委。同时提交电子版(复印件请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院团委学创部邮箱1147195474@qq.com,院团委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