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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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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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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工党支部、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做好2018年度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把工作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的重点,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教职工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考核范围

2018年12月在职在册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当年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

2.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

3.待聘人员和内退人员;

4.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

年度考核内容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主导思想,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业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水平,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各类人员的考核重点

(一)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勤政廉政、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政策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二)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情况、实际承担和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在教学、科研中的成果和贡献;

(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能、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五、考核等次、比例及程序

药学院调整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程序如下:

1、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组织本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2、个人按照人事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并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支部为单位,每位教职工按“德、能、勤、纪、廉”五方面进行述职。

3、学校分配药学院优秀名额10人(计算比例14% )。药学院各教工党支部推选出的校级优秀教职工10人,院级优秀推选依据为各支部校级优秀名额的50%。

4、按照上述名额数民主无记名投票选举优秀教职工(参会人员应超过本支部人数的4/5,优秀票数应多于参会人员半数以上为有效。)

5、药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按《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徐医大〔2016〕31号)文件规定的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量,根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及平时综合表现,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确定10名校级优秀和6名院系优秀在药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报给党政办或学院纪委,邮箱: mou.jie@126.com

6、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六、考核标准

(一)优秀。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责任心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有较大提高,高质量、全额完成受聘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有创新,表现突出,尽职尽责,成绩显著;

(二)合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能完成本年度基本工作量,无责任事故;

(三)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或发生轻微事故,无责任事故;

(四)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无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经常出现怠工状态,工作量严重不足,完成工作效果差等。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教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败坏,造成恶劣影响;

2、年度总工作量严重不足;

3、考核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4、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事故)或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七、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经学校同意在职学习培训、境外研修超过半年的人员,由药学院进行考核,如无违法违纪行为,可定为合格等次。

2、新进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首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结合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药学院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八、工作要求

各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本支部全体教职工公平、公开、公正推选,不得会前指定候选人。首次推选不过半者,以得票相对集中的人员做为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并将得票情况和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写进支部考核情况报告。

各支部1月7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徐州医科大学2018年度考核人员名册》电子版,各支部考核情况报告电子版,《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本人签名一栏不填日期)交至党政办。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