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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药研究与临床药学重点实验室 2014及2015年度主任基金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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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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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新药研究与临床药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重点实验室2014及2015年度主任基金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利用本主任基金课题经费或仪器设备完成的研究论文,应将“江苏省新药研究与临床药学重点实验室(徐州医科大学)” 作为工作单位标注以及署上与本实验室合作者姓名,同时注明课题资助(江苏省新药研究与临床药学重点实验室(徐州医科大学)开放课题资助)及课题资助号。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及专利归承担者及实验室共同所有。

请相关课题负责人(详见附件一)认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二),将结题报告与发表文章、专利等附件材料打印3份,于2018年11月30日前交至科教楼B2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本重点实验室将组织同行专家按照主任基金课题项目合同书进行结题验收。

2014年度主任基金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若2015年度项目延期,需填报《江苏省新药研究与临床药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课题重大事项报告》(附件三),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于本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王凡

联系电话:(0516)-83262630;邮箱:wangfan122022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