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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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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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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徐医大〔2018〕118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2018〕108号)规定,现将药学院2019年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1、工作组

药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根据学校精神拟定学院工作安排,起草有关文件,明确分工,安排工作程序。

组长:郭栋

副组长:刘立忠

成员:牟杰、张颖、金子煜、谢会君

秘书:高恩泽

2、专家审核组

药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组”5-7人经过协商产生,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教师担任。负责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预选名单。同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

组长:孙莹

副组长:赵子明

成员:杨冬芝、鲁茜、姜力群

秘书:王婷玉

二、推免名额

药学院三个专业共计7人,其中药学3人,临床药学3人,药物制剂1人。

三、工作程序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9月7日前 1、各专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2、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辅导员提交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专业辅导员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填报《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工作组
9月9日 1、针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审核组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核验材料,最终确定推荐预选名单,报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包含拟推荐名单、学习成绩统计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分依据及排序结果),公示时间3天;2、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药学院“推免”工作组申请复议。 专家审核组、工作组
9月13日 汇总推荐名单、汇总名单以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药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组、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各工作组成员应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推免工作细则,认真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

2.相关同学应严肃对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所有加分项目应当一次性提交完备,逾期不接受材料递补。

3.推免生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工作组、审核组以及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的时间安排,保质保量的做好各项工作。


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