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二级学科: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5级和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工作的通知》,药学院2015级及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请各学科做好初步审核工作。本次评审工作由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及监督,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白云娜
副组长:郭栋
组员:刘立忠、周成华、周雪妍、杨冬芝、张玲、赵子明、孙莹、杜岩、李澄铖(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评奖对象:2015级及2016级全日制在籍在校硕士研究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5.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在校期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即未取得相应课程学分)不能参评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7.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考试作弊者;
(4)有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者;
(5)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而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者;
(6)其它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7)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
二、评定依据
1. 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和平均成绩;
2. 在校期间的科研能力,如科研论文、课题、奖项和专利等;
3. 参加学术活动及科研实践训练情况;
4. 实践综合表现:如出勤情况、理论学习、职业技能等。
请按照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参照指标(附件1及附件2)进行成绩计算。
三、评定办法及程序
评定办法按照得分的高低,依照学校设定的比例(如下表),评定符合申请条件研究生的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各比例具体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开排序。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20% |
二等 | 60% | |
三等 | 20%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20% |
二等 | 60% | |
三等 | 20% |
注:各等级实际人数根据当年学生人数、财政拨款及学生实际学业表现略有微小浮动,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各院系评定情况后最终确定。
具体评奖程序如下:
各二级学科研究生按照评分参照指标(附件1及附件2)计算本人成绩,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学科,由学科负责人签字。学科秘书审核并汇总本学科研究生成绩后将“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附件3)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汇总表”(附件4)交至药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各学科递交的材料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工作。
四、材料上报
请各二级学科于10月30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本学科以下材料汇总报送至科教楼D207杜岩老师处,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邮箱duyan@xzhmu.edu.cn(所有电子或纸质材料,只接收学科统一报送,拒绝接收学生个人报送)。逾期不报送材料的学科,所在学科的研究生只参评三等学业奖学金。
报送材料: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及书面材料1式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书面材料1式1份);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