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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刘佳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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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工党支部、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做好2021年度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杜绝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陋习,激励广大教职工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考核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全校在册教职工。管理六级(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当年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

2、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

3、待聘人员和内退人员;

4、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突出对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主导思想,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教职工能力素质。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管理能力及水平,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各类人员的考核重点

(一)管理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业绩和廉洁自律能力等方面考核。

(二)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精神等方面考核。

五、考核等次、比例及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1、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组织本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2、个人按照人事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并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支部为单位,每位教职工按“德、能、勤、纪、廉”五方面进行述职。(提醒:请下载今年的新表,不要用往年的。)

3、学校分配药学院优秀名额20人(计算比例20% )。药学院各教工党支部推选出的校级优秀教职工20人。

4、按照上述名额数民主无记名投票选举优秀教职工(参会人员应超过本支部人数的4/5,优秀票数应多于参会人员半数以上为有效。)

5、药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按《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徐医大〔2016〕31号)文件规定的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量,根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及平时综合表现,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确定20名校级优秀在药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报给学院纪委,邮箱:43098992@126.com

6、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六、考核标准

(一)优秀。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责任心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有较大提高,高质量、全额完成受聘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临床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有创新,表现突出,尽职尽责,成绩显著;

(二)合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能完成本年度基本工作量,无责任事故;

(三)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或发生轻微事故,无责任事故;

(四)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无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经常出现怠工状态,工作量严重不足,完成工作效果差等。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教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败坏,造成恶劣影响;

2、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年度总工作量严重不足;

4、考核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5、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事故)或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利益;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七、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经学校同意在职学习培训、境外研修超过半年的人员,由药学院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

2、新进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首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结合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药学院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八、工作要求

以党支部(教研室)为单位,各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本支部全体教职工公平、公开、公正推选,不得会前指定候选人。首次推选不过半者,以得票相对集中的人员做为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并将得票情况和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写进支部考核情况报告。

各支部1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考核人员名册》电子版,各支部考核情况报告电子版,《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本人签名一栏不填日期)交至党政办。

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