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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吴胜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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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教师及本科生: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徐医大〔2019〕38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对2021-2022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1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见附件3);

2.2022年立项的所有一年期项目(见附件3)。

二、检查方式

本次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项目组负责人于3月23日(周四)下午2:10在主楼806室(校外实习学生可选择线上腾讯会议的方式,会议号:198-572-471)参加现场答辩PPT汇报,由专家组成员现场打分点评。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变更: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4.经费使用情况。

5.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准备结题项目无需填写中期检查,可直接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于3月21日前交至主楼827室。

2. 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展示项目阶段性成果,研究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后期安排与解决方案等,汇报时间为5-6分钟/项,原则上指导教师必须参会

3.专家组就现场汇报内容、项目中期检查表等材料对各项目组进行问询与评价,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建议。

4.专家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各项目,对各项目给出检查结论,并在《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中填写意见及经费使用情况(见附件3)。

五、材料提交

项目组需提交给学院的材料包括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如实填写。如项目内容人员有调整,同时需要提交变更申请。

2.如有结题申请书或变更申请,一并报送。

材料1提供电子及纸质文稿,材料2仅需要提供纸质文稿。电子材料于规定时间发至教学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楼827室。

六、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分通过/终止项目/建议延期/即将办理结题。

通过项目按计划继续开展,并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如项目进展迟缓,综合研判后无法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项目主持人自行登录系统填写延期报告;如项目实施过程存在较严重问题或无明显进展,应上报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仍无法解决则应及时终止项目,予以撤销,负责人自行填写项目终止申请书。被中止的项目主持人取消奖学金和推免加分资格,指导教师下一年度不得参与项目申报。即将办理结题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书至学院,最终一起上报至教务处。

2.经查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和拒绝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3.对于终止的项目停止经费报销,按《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必要时可追回已使用的经费。

联系人:吴胜月

联系电话:0516-83262251


药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