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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李桃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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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选聘,总量控制。

二、申报学科(领域)

所申报的二级学科(领域)应在我校现有范围内。具体名单见学校通知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博士生导师不限名额;硕士生导师限额申报(我院名额8人),其他依托我院申报(不占用该学院名额)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申报限额为2人/单位。

四、遴选条件

1.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医大研字〔2023〕6号),详见学校通知附件2。

2. 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20年1月1日-2023年10月13日)。其他认定说明见学校通知附件3。

五、遴选流程

1. 10月22日前,申请人填写预报名表(学校通知附件4)交给各学科。

2. 11月1日前,各学科审核预报名基本信息,将同意申报人员的预报名表汇总(学校通知附件4)交至学院学科办,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用于开通系统登陆权限。

3. 申请人填报数据

申请人根据时间要求,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学校官网“数字徐医”—“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操作见学校通知附件5)。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

注意: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4. 材料审核、会议审议及结果报送

(1)材料审核:11月22日前各学科完成初审:各学科对照遴选条件,对提交至本学科的学硕导、专硕导材料分别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完成后,从系统中打印审核汇总表,由学科负责人签字并提交学院学科办。11月27日前,学院完成复审。

(2)会议审议:11月30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综合审议,并将通过审议名单(从系统内导出)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结果报送:12月14日前,学院将推荐名单(学校通知附件6)、工作报告(含通知发布截图、参会人员签到表、审议结果签字确认表、公示截图及公示内容)报送研究生院。

5.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研究生院分别按照100%、20%的比例抽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凡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减少该单位下一年度5%的申报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2)12月底,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将通过审议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附.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yjs.xzhmu.edu.cn/info/1043/6374.htm)



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