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徐州医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推进我院本科生培养质量,切实推进高年级学生个人导师制的选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遴选药学院2010级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老师。
二、工作流程
2012年05月08日-2012年06月08
各指导老师交材料至药学院教学办
05月18日-05月23日:学院审核汇总。
05月24日-05月30日:公示。
06月01日-06月08日:师生双向选择和交流。
具体要求和职责
(一)、导师要求和职责:
要求:
1.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热心学生导师工作;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以药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老师为主。)
职责:
1.能积极指导学生制定培养方案,在确保培养对象顺利完成本专业必修课学习的前提下,指导学生设计选修方案,构筑更为优化和更具个性的知识结构。
2.确保每周与培养对象相互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对培养对象进行其他必要的知识和实践教育。
4.对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对不能完成培养方案的学生决定淘汰和增补新培养对象。
三、上报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05月17日下午5点前:拟定申报的指导老师交材料至药学院教学办徐红岩,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徐州医学院药学院2012年(2010年级)本科生导师制导师申请表
附件二:本科生指导教师个人简历模板,供学生双选。
徐州医学院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