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0〕30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19〕41号)规定,现将药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1、工作组
药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根据学校精神拟定学院工作安排,起草有关文件,明确分工,安排工作程序。
组 长:郭栋 印晓星
副组长 :赵子明
成 员:韩爱侠、黄飞、鲁茜、周成华、杨冬芝、张玲、刘媛、范大成
秘 书:王婷玉
2、专家审核组
药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组”5-7人经过协商产生,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院纪检委员和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预选名单。同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
组 长:韩爱侠、郭栋
副组长 :黄飞、赵子明
成 员:鲁茜、周成华、张玲、孙莹
秘 书:郭常颖
二、推免名额
药学院三个专业共计7人,其中临床药学4人,药学2人,药物制剂1人。
三、工作程序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9月22日 | 1、各专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2、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辅导员提交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辅导员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填报《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 工作组 |
9月23日 | 1、针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9月23日下午4点主楼808会议室),专家审核组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核验材料,最终确定推荐预选名单,报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包含拟推荐名单、学习成绩统计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分依据及排序结果),公示时间3天;2、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药学院“推免”工作组申请复议。 | 专家审核组、工作组 |
9月25日 | 汇总推荐名单、汇总名单以及相关材料,报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工作组、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
四、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各工作组成员应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推免工作细则,认真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
2.相关同学应严肃对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所有加分项目应当一次性提交完备,逾期不接受材料递补。
3.本届推免审核工作按照2019年我校发布的《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19〕41号)要求开展,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有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5.本次推免设置三个通道:普通、破格推荐、创新人才通道推荐,学生仅能选择其一报名,参与选拔,不得兼报。破格推荐和创新人才通道推荐2项名额之和不超过本学院推免名额总数的30%,不足一个名额的可以按一个名额推荐。报名创新人才通道的学生需提供课题负责人和学科负责人的推荐信,每位课题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推荐人选不得超出3名。学院按三个通道各自比例计算总分后汇总排序,依照规定名额推荐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创新人才推荐条件的学生不再组织笔试、面试,研究生院组织对学生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答辩并作出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6.推免生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工作组、审核组以及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的时间安排,保质保量的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