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1〕22号)规定,现将药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1、工作组
药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根据学校精神拟定学院工作安排,起草有关文件,明确分工,安排工作程序。
组 长:韩爱侠、郭栋
副组长:印晓星、黄飞、赵子明
成 员:鲁茜、周成华、杨冬芝、张玲、刘媛、范大成
秘 书:王婷玉
2、专家审核组
药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组5-7人,经过协商产生,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院纪检委员和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最终确定推荐预选名单。同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
组 长: 郭栋
副组长: 黄飞
成 员: 鲁茜、周成华、张玲、孙莹、高丰雷、刘瑞林
秘 书: 郭常颖
二、推免名额
药学院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三个专业共计9个名额。
三、工作程序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9月10日 |
1、各专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辅导员提交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辅导员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填报《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
工作组 |
9月11日 |
1、针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进行审核,专家审核组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核验材料,必要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9月11日下午2点半在主楼808室进行)。最终确定推荐预选名单,报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包含拟推荐名单、学习成绩统计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分依据及排序结果),公示时间3天; 2、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药学院“推免”工作组申请复议。 |
专家审核组、工作组 |
9月12日 |
汇总推荐名单、汇总名单以及相关材料,报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工作组、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
四、注意事项
1. 推免生推荐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深刻领会工作精神,结合我校“推免”工作细则,认真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按照《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与报备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要求,严格执行回避与报备制度。
2. 相关同学应严肃对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所有加分项目应当一次性提交完备,逾期不接受材料递补。
3. 本届“推免”审核工作按照2021年我校发布的《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1〕22号)要求开展,所有项目(包括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4. 2022年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遴选结果公示,经正式行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能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5. 推荐工作结束后,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吸收优秀生源,确保生源质量。
6. 推免生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工作组、审核组以及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定的时间安排,保质保量的做好各项工作。
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