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徐州医科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制度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徐州医科大学学籍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2021级新生),同时符合评奖评优基本条件者,均可参加评定。
2020-2021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评奖评优的资格。
1.休学或保留学籍;
2.考试课程或考查课程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
3.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二、评奖评优项目及评选依据
(一)评奖评优项目
1.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奖学金800元/人;
2.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科研创新奖、英语学习奖、励志奖、社会工作奖,400元/人;
3.先进班集体;
4.三好学生;
5.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依据(各文件正文见附件1)
1.2020级学生评选依据:
《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徐医大学字〔2020〕5号)
《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20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20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徐医大学字〔2020〕11号)。
2.其他年级学生评选依据:
《徐州医科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2019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20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20修订)
《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徐医大学字〔2020〕11号)。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
2.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每位学生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且不可与等级奖学金兼得。单项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6%。
3.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20%。
4.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学生总数的10%。
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四、学校评定程序
1.学校印发《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下达评奖评优指标(附件2),启动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2.各学院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相关评选办法,使学生了解评奖评优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3.各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及学生代表任组员,负责学院初评工作。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启动前,应在学校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4.学院对全体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依据评奖评优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3)。
5.各学院通过组织召过评奖评优专题班会等形式,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学生自愿申报情况为依据,确定评奖评优初评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对初评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对评奖评优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在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答复后5日内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诉,学工处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综合考察后,在5日内作出答复。
6.各学院汇总评奖评优结果,填写《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4)和《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附件5)。
7.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公示。
8.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集中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于10月1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1)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版各1份
(2)附件4、附件5电子版
材料报送方式:纸质版请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819),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00000301018@xzhmu.edu.cn。联系人:刘媛,电话:83262257。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依据文件
2.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指标分配表
3.徐州医科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申报表
4.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评奖评优情况汇总表
5.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