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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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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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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院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我院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不含留学生)。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共同负责。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学院党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后报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推选26名“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6个“先进班集体”上报省教育厅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各学院按照候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候选人或集体(研究生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推荐)。

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应至少连续两次获校等级以上奖学金,且同时应至少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在4月25日前上交以下材料: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3)电子版。

2.推荐汇总表(附件4、5)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3.候选人或候选集体事迹材料(附件6)电子版。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0000301018@xzhmu.edu.cn,纸质版请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819),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83262257。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