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徐医大字〔2023〕6号),对提交至我院的研究生导师申请材料进行了学位点初审、学院复审以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以下人员(见附件)参加学校复评,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药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251。
徐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4年12月9日